朱清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从业经验近十年,擅长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等经济领域及刑事辩护。
在房地产领域,曾担任房地产开发专项法律服务项目驻场律师,熟悉房地产开发相关流程、公司人事、刑事风险防控、合同合规审查等相关事宜。
在建筑施工领域,他代理某装饰装修工程合同纠纷案作为全国代表性典型案例,其提出的商品“假一赔百”意见,得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采用,该案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采访,并在《法治中国》等三百余家电视、电台播出。他还作为主办律师对重庆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长江某码头项目总包工程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为该项目从融资、修建、结算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另处,朱清律师在刑事案件承办方面亦颇有建树。其担任李某涉嫌非法买卖爆炸物品一案辩护人期间,经辩护九龙坡区检察院做出不予起诉决定;其担任史某非法经营罪一案辩护人期间,一审开庭后当庭释放史某;其在曹某等24人特大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涉案金额5亿无左右)一案中担住第四被告之辩护人,并说服法院采纳了他的辩护意见,达到减轻量刑的目的;其他承办案件中取保候审及判决缓刑案件数件。